据财政部网站消息,9月19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报表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公告》中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原文如下: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
财会〔2019〕16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质问题,针对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推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出租》,与企业会计准则推行中的有关状况,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的基础上,我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同时废止。
本公告适用于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将来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我部于2017年先后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筹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推行。已实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出租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告附件的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已实行新金融准则但未实行新收入准则和新出租准则的企业,或已实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实行新出租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本公告附件的需要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未实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出租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的需要,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告附件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涵盖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企业的状况,包含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企业应依据重要程度原则并结合本企业实质状况,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可增加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对没有相应业务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可进行必要删减。以金融企业为主的企业集团,应以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为基础,结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本公告的需要,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后编制。
实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准时反馈我部。
附件:
1.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说明
财 政 部
2019年9月19日